作者:李澤治

圖1 祝願每列班車都能把人平平安安送回家

祝願每列班車都能把人平平安安送回家

  在台北捷運瘋狂殺人事件中,造成無辜乘客四死二十一重傷的兇嫌鄭捷,極有可能在法律制度保護下,不需付出被判死刑的代價。對比事情剛發生時「舉國皆曰可殺」的震恐與憤怒,最後結果如果只是鄭捷必須去坐牢,你能接受嗎?

 

  本月十七日鄭捷接受檢方訊問時,已經簽署了精神鑒定和腦部檢查的同意書。未來鑒定結果出爐,鄭捷確實患有某種精神障礙的話,那麼台灣的法院就再也無法讓他以命來抵命了。精神障礙患者不得判處或執行死刑,去年才有一個著名判例:一位在八年當中殺了三名無辜者的「妄想型精神分裂」病患陳昆明,原本一、二審均被判處死刑。但案子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院卻根據我國已簽署國際人權公約和聯合國決議「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處死刑」的公約,在十月二十一日駁回了陳昆明的死刑判決。未來鄭捷只要被鑒定出有精神障礙,他就完全適用這個判例,頂多被處以無期徒刑的懲罰。

 

  鄭捷從小到大說話、做事、求學、交友,一切表現尚屬正常。揮刀殺人當天,他事前有計劃、有預告,事中有步驟、有準備,事後也並未否認自己的犯行,一般人很難相信他會是個「精神不正常」的人。然而精神鑒定自有一套極嚴謹的方法,並不是只靠這些外在表現來做辨別的。許多研究精神問題較進步的國家都有案例指出:精神異常的瘋狂殺手可以是平常看起來很正常甚至是很Nice的人,但他的暴力衝動由無法控制的潛意識裡迸發出來時,他會立刻變成一頭發狂的野獸,對他人展開無情殺戮。這種不發病時「完全不像壞人」的兇犯,在法庭上接受訊問時,常會回答:「當時我人不在身體裡」或「我已經完全不記得殺人經過了」,而被質疑企圖為自己的行為脫罪。然而最近的腦神經科學研究已經有了新的認識:瘋狂殺手在事後說的那些話不完全是想要脫罪,他們所表述的不記得經過或自己不在身體裡,其實是「相當有可能」的。

圖2 洪蘭教授翻譯的精神科名著

洪蘭教授翻譯的精神科名著

 

  由洪蘭教授翻譯的醫學名著《大腦的秘密檔案》,裡面記述了一個恐怖的故事。1966年8月1日,一位名叫惠特曼的二十五歲大學生,在家殺掉自己母親和太太後,爬上德州大學奧斯汀校區的鐘樓,用步槍瞄準校園,射殺了十三個人和擊傷了三十幾個人,直到他被警察擊斃為止。惠特曼是個每周上教堂並在慈善團體擔任義工的陽光青年,他會幹出這麼瘋狂的事,當時誰也不相信。後來警方搜索他的住所,發現他早就把自己控制不了的暴力衝動寫在筆記本裡了。他用的筆觸像是一個人格寫給自己另一個人格的話,明顯有著雙重人格的精神分裂特徵。精神專家分析:這種人通常具有一定要把感覺寫下來的衝動,也就是會成為一個所謂的「書寫狂」。

 

  惠特曼的故事讓人聯想到鄭捷,他也是個平常看起來很正常,而且具有「書寫狂」的人,因此被鑒定出患有精神分裂,可能性並不小。精神醫學研究指出會出現瘋狂攻擊行為的人,很多都有大腦受損或功能失常的情形。惠特曼的屍體被解剖時,他的腦部就長了一個核桃般大小的瘤,而這個瘤正好壓在大腦負責反應情緒行為的杏仁核上。這回鄭捷除了精神鑒定也要做腦部檢查,倘使正子斷層掃描或核磁共振造影圖顯示他的大腦有受損或功能缺陷,那麼他被判定為精神障礙患者,適用不得處以死刑的規定,機率就更高了。

 

  在大眾運輸工具上無差別的冷血殺人,造成二十多名無辜者或慘死或受傷,這種罪行如果還能不判死刑,似乎就沒有天理了。因此一個月後即使鄭捷被確認患有精神障礙,不可以處以極刑,相信多數民眾還是不能接受,會有各種各樣的抗議活動出現。人性是維護公義、唾棄暴行的,然而科學也有它應該被尊重的客觀性。反社會和情緒失控的暴力行為,除了和大腦缺陷有關,醫學證實這種缺陷有50%還是先天基因異常造成的。換句話說如果被証實精神失常,鄭捷有可能還沒出生就是一個大腦有缺損的胎兒,他二十年來活在與失控情緒交戰的痛苦當中,直到有一天情緒爆炸控制不住,才終於做出本我一直在阻止它發生的瘋狂事來。從醫學的角度上看,基因異常造成大腦缺損的精神障礙者只是一個可憐的病人,他們做出任何反社會的事情來,需要的是被治療或隔離,而不是用法律來結束他們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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