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澤治

去國十多年回來,我發現台灣真正的美食變少而「美食家」卻變多了。美食變少令人扼腕,但美食家變多我認為是件好事。社會上有更多的聲音提供消費訊息,讓民眾飽飫口腹之慾時選擇更多,盤算更多,怎麼不是一件好事呢?只要這些美食家們不爭排名,不爭正統,兼容並蓄,互相尊重,受惠的一定是廣大消費者,連帶的擁有真正好手藝、好口味的店家也會生存得比較容易一些。
當然被人稱作美食家或自封為美食家也不能像叫人美女或自稱美女那樣隨隨便便,完全不講門檻。美食家應該有個基本的衡量標準,符合標準的是真的美食家,說的話、做的指引我們可以相信他;而不符合客觀標準的乃是假美食家,他提供的訊息不是別有目的的假訊息,便是自己都搞不清楚的錯訊息。假訊息與錯訊息只會浪費大家的荷包,折騰大家的腸胃,非但不值得肯定,我們還要設法讓他們淘汰出局。
衡量美食家的基本標準究竟該設在哪個點上呢?我認為設在對美食的認知能力、判斷能力上最公平,最實在。文人總喜歡說讀過哪些書、知道哪些事的人才能叫做美食家;有錢人則標榜常去哪些店、常吃哪些菜才有資格稱為美食家;饕家吃客一定要誇耀自己味蕾多發達,齒舌多敏銳,以此做為跨進美食家大門的入場券;而最最無聊的莫過於強調我爸爸是誰,我爺爺是誰,我爺爺的爺爺又做過什麼大官,好像成為美食家還得講血統,論門第,看基因,查遺傳似的。這些都是虛矯、浮誇、沒必要,在一個資訊爆炸的時代裡,我們需要更多的美食家來帶領大眾;而一位對美食有良好認知能力、判斷能力的人,我認為就有資格稱為美食家了。
講到對美食的認知能力、判斷能力,究竟什麼樣的食物可以被叫做美食呢?欲知詳情,請隨時查看本專欄的後續報導〜美食與美食家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