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澤治

P1)陽光、健康、充滿自信,是「剩女」又有何妨?.jpg

陽光、健康、充滿自信,是「剩女」又有何妨?

 

  最近遇到好幾位年過三十五還沒有結婚的女性顧客,她們在談話中不約而同表示:現在自己真的不想再等下去了!打算降低一點標準來擴大選擇範圍;如果有機會遇到很喜歡的姊弟戀對象,也不排除可以試一試。

 

  究竟「三十五」是不是現代未婚女性一大心理關卡,否則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到了這個年齡便急著想結婚?由於我從未看過正式的統計數據,不敢說這個心理關卡到底存不存在。不過在心理學上,倒是有3741歲是「人生最後機會」的說法。人只要到了這個年齡還不能實現內心的願望,便會出現恐慌、焦慮、迫不急待等等的心理壓力。那麼多年過三十五的女性對婚姻產生急迫感,甚至願意降低標準來把自己嫁出去,和「人生最後機會」已迫在眉睫,顯然有一定的關係。

 

  進入熟齡區的男男女女對婚姻採取積極態度當然是必要的,但是急迫到打算「降低標準」來達成結婚目的,卻是錯誤的想法。我告訴那些求教者說:到了這個年齡想順利把自己嫁出去,只能「開放標準」而不該降低標準。很多女性三十歲之前堅持不和有過婚姻史的對象交往,那麼三十歲以後不再固守這個原則,這就叫開放標準。也有不少女性年輕時對交往對象相貌、身高、體型等外在條件有嚴格要求,那麼到了這個階段願意把條件稍稍放寛,也叫開放標準。開放標準並沒有降低對象與自己的貼合性,卻可以成倍擴大自己的選擇範圍。說不定只要肯撤掉內心樊籬,很多人下一秒就能覓得自己的真命天子。

 

  降低標準和開放標準在本質上完全不同。首先,降低標準意味著妳要找一個家世、外表、學歷、職業、收入…一方面或多方面和自己並不相稱的人做交往對象。這樣的選擇妳從頭到尾都不會開心,事實上最後能開花結果的機率也非常低,只不過讓自己又蹉跎了一段寶貴青春而已。此外,「女人只要肯降低標準就容易找到結婚對象」其實也是一廂情願的一種迷思。在婚姻市場上,三十多歲,各方面條件都很普通的未婚男性,是擁有最多選擇權的族群。他們要挑條件與自己匹配的女性為偶,大概都有一比二或一比三以上的機會。條件明顯比他們好一截的女性,在他們面前非但不具備任何優勢,反而會成為率先被汱除的對象。所以想讓自己盡快找到終身歸宿,只能開放擇偶標準,降低標準絶對無法達成目的。

 

  我三年前曾寫過一篇《寧為剩女,不做嫌人》的文章,用我一位學生的親身故事,來告誡年輕女性選擇結婚對象一定要考慮清楚。我學生曉玉就是一位有「剩女情結」的女孩,在適婚年齡遇上不合適的對象,只為完成結婚願望便勉強下嫁,結果搞到精神崩潰差點毀掉美好人生。降低擇偶標準婚前婚後很容易讓自己變成一個滿肚子牢騷,嫌東又嫌西,挑剔富攻擊性,覺得自己人生非常失敗的「嫌人」。與其如此,還不如繼續做「剩女」來得快活自在。

 

 

PS,更多精彩文章,請點閱以下連結:

剩女的選擇和被選擇 

寧為「剩女」不做「嫌人」 

有多少人是命中注定的不婚族?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